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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洋、柏海涛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681执保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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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桂0681执保275号
  • 案件名称

    柏洋、柏海涛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东兴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东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柏洋;柏海涛;广西南宁环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庭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681执保275号本院立案庭:你庭移送的申请人柏洋、柏海涛与被申请人广西南宁环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保全一案,经本院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被申请人有足额可供保全财产,本案拟部分保全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分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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