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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晋0524执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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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0524执513号
  • 案件名称

    牛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山西省陵川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牛某某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524执513号牛某某:被执行人牛某某罚金一案,执行标的为11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家属已代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部义务。本院已将该款上交国库。至此,本院(2021)晋0524刑初78号刑事判决书牛红丽财产刑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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