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发训、穆绪海民间借贷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24执恢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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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224执恢106号案件名称
王发训、穆绪海民间借贷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王发训、穆绪海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海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24执恢106号王发训、穆绪海:本院执行的王发训申请执行穆绪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实际执行到位30275元且已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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