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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浙燕、吴忠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683执2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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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683执2738号
  • 案件名称

    傅浙燕、吴忠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嵊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傅浙燕;吴忠达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嵊 州 市 人 民 法 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683执2738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傅浙燕与被执行人吴忠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2020)浙0683民初3517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立案执行。现由于被执行人吴忠达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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