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保栓、郭占良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内0603执保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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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内0603执保122号案件名称
乔保栓、郭占良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鄂尔多斯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乔保栓;郭占良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内0603执保122号申请人:乔保栓,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71××××××××,男,1971年2月3日出生,汉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被申请人:郭占良,公民身份号码1527261972××××××××,男,1972年4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申请人乔保栓与被申请人郭占良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内0603民初1120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8日查封了被申请人郭占良所有的位于康巴什区(产权证书号:蒙(2019)鄂尔多斯不动产第0005922号),查封期限为三年。现该案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现予结案。特此通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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