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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燕、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1221执6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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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1221执693号
  • 案件名称

    陈春燕、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成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成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陈春燕;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1221执693号申请执行人:陈春燕被执行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21)甘1221民初40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8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春燕与被执行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送达后,被执行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本院依法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下浦发银行(卡号:3301××××2416)账户金额:117515元(其中执行款114600元,执行费1619元,诉讼费1296元),其中执行款114600元已支付申请执行人陈春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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