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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强与刘冬等赠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京0108民初339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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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京0108民初33946号
  • 案件名称

    刘仁强与刘冬等赠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北京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刘仁强;刘冬;李美萍
  • 案件缘由

    赠与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京0108民初33946号原告:刘仁强,男,1993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被告:刘冬,男,1965年12月5日出生,回族,住北京市海淀区。被告:李美萍,女,1965年2月14日出生,回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原告刘仁强诉被告刘冬、李美萍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原告刘仁强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刘仁强现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刘仁强撤诉。审判员 赵 倞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关永秋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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