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与孙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2执39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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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82执3936号案件名称
刘某某与孙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邳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刘某某;孙某某;邳州市人民法院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2执3936号邳州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并在执行中。在执行过程中,经贵院强制执行,我已全额领取执行款11942.95元。现我自愿放弃迟延履行利息,同意本案以11942.95元结案,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望贵院予以批准。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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