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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杨某继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黑1102民初2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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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1102民初2497号
  • 案件名称

    吴某、杨某继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河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吴某;杨某
  • 案件缘由

    继承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黑1102民初2497号原告:吴某,女,1962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黑河市爱辉区。被告:杨某,女,1986年5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黑龙江省肇东市。原告吴某与被告杨某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0日立案。原告吴某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吴某撤诉。案件受理费150元(已减半收取),由吴某负担。审判员  吴勇刚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王 琪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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