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艳红婚姻家庭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921执恢5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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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921执恢506号案件名称
林艳红婚姻家庭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林艳红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921执恢506号申请执行人,林xxx,女,1976年3月3日出生,现住阜新市新邱区赵家沟村一组1号。被执行人,郭xxx,男,1985年3月5日生,汉族,现住阜蒙县平安地镇八楼子村。本院执行的林xxx与郭xxx姻家庭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9月13日立案恢复执行,经执行,于2021年9月16日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付岩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张迪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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