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香兰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青0222执82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青0222执825号案件名称
聂香兰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聂香兰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青0222执825号聂香兰、李文炳、李明林:聂香兰与李文炳、李明林分家析产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金钱3400.00元、房屋2间。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400.00元,其中,案款3350.00元,执行费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9日将涉案房屋交付给聂香兰,于2021年9月16日将该案款转付给聂香兰。至此,聂香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0222民初24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戴冰、易继树等申请保全案件、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781执保309号之一 下一篇 徐州力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尚玉清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苏0302民初37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