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缔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戴春洪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81执3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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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81执3117号案件名称
海宁缔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戴春洪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海宁缔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戴春洪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海 宁 市 人 民 法 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3117号申请执行人:戴春洪被执行人:海宁缔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3117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戴春洪与被执行人海宁缔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浙0481民初6964号民事调解书,已于2021年9月7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承办人:李冬叶联系电话:0573-87017121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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