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日盛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91执10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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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391执1076号案件名称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日盛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日盛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91执1076号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山西日盛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日盛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1309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13094元,其中,本金500000元,保全费4633元,迟息1050元,执行费7411元。至此,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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