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1004执589号之五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1004执589号之五案件名称
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0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1004执589号之五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3万元的财产。审判员 :刘殷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于岩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鸿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渝0115民初6602号 下一篇 沈阳飞跃中等职业学校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105执保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