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友峰、辛继山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24执9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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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724执992号案件名称
祝友峰、辛继山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临澧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临澧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祝友峰;辛继山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4执992号辛继山:本院于2021年8月3日依法受理的申请执行你与祝友峰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已产生法律效力的(2021)湘0724民初571民事调解书。在执行过程中,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于2021年9月7日由本院实际执行完毕。本院认为,本院(2021)湘0724民初571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辛继山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湘0724民初57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湘0724执992号祝友峰:本院于2021年8月3日依法受理的申请执行辛继山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已产生法律效力的(2021)湘0724民初571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过程中,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于2021年9月7日由本院实际执行完毕。本院认为,本院(2021)湘0724民初571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辛继山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湘0724民初57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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