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启与董玉民、曾庆峰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2021)黑0223执保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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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0223执保132号案件名称
李荣启与董玉民、曾庆峰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依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依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李荣启;董玉民;曾庆峰;佳木斯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依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223执保132号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李荣启与被申请人董玉民、佳木斯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曾庆峰合同纠纷一案,对被申请人佳木斯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支中心支行的账号内的50万元存款予以冻结,改账户已在2020.01.14日注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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