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泽明、杨永毅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681执保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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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681执保267号案件名称
黄泽明、杨永毅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兴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黄泽明;杨永毅;本院立案庭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681执保267号本院立案庭:你庭移送的黄生就与黄泽明、杨永毅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保全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已解除保全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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