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21执1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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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721执1004号案件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安乡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安乡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乡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1执1004号丁志刚、钟国福本院执行的丁志刚申请钟国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钟国福自动履行,执行金额78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石 毅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郑夏秋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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