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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坤强与蔡小平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渝0119民初4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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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渝0119民初4738号
  • 案件名称

    赖坤强与蔡小平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重庆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赖坤强;蔡小平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19民初4738号 原告:赖坤强,男,1969年5月3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南区。被告:蔡小平,男,1964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南川区。本院在审理原告赖坤强与被告蔡小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赖坤强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赖坤强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诉讼权利所做出的处分,原告赖坤强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赖坤强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缴纳977元,由原告赖坤强负担。 审  判  员   邱广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法官助理    蔡佩鋹    书  记  员    黄爱华        - 1 -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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