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2021)湘1003执保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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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03执保381号案件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03执保381号申请保全人龚文萍与被保全人李华,郴州市白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龚文萍于2021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按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已经采取保全措施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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