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黑2703执4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黑2703执42号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孙某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2703执42号孙某(被执行人):孙某罚金一案,执行标的共计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自动给付到位2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新林区财政局。至此,本院执行的(2021)黑2703刑初15号刑事判决书关于罚金判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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