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宝、彭孝礼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03执5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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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03执557号案件名称
李玉宝、彭孝礼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岳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李玉宝;彭孝礼;李志明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3执557号彭孝礼、李玉宝、李志明:本院执行的彭孝礼申请李玉宝等所有权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涉案房屋已强制过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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