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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宝、彭孝礼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03执5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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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03执557号
  • 案件名称

    李玉宝、彭孝礼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岳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李玉宝;彭孝礼;李志明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3执557号彭孝礼、李玉宝、李志明:本院执行的彭孝礼申请李玉宝等所有权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涉案房屋已强制过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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