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永萍、广东十方亦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5执保1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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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05执保1197号案件名称
易永萍、广东十方亦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易永萍;广东十方亦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5执保1197号关于原告易永萍诉被告广东十方亦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财产保全事宜,本院依据(2021)湘0105民初10267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26日立案实施,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具体保全实施措施详见回执)。当事人应当自行了解保全措施及到期时间,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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