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阿拉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王学亮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682执恢111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苏0682执恢1111号案件名称
南通阿拉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王学亮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如皋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南通阿拉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王学亮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682执恢1111号南通阿拉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王学亮:南通阿拉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学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恢复申请执行标的为:61487.76元、案件受理费950(被告承担),执行费1212元(已执行到位)。经本院立案受理,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王学亮偿还申请执行人400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双方均同意结案,案件受理费950元由王学亮承担。至此,南通阿拉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682民初647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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