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正山、李扣宝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13执恢3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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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13执恢374号案件名称
衡正山、李扣宝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衡正山;李扣宝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13执恢374号衡正山、李扣宝:衡正山申请执行李扣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0000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执行费350.00元已执行到位。至此,衡正山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813民初73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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