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海念、黄萍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12执恢20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112执恢203号案件名称
屈海念、黄萍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屈海念;黄萍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12执恢203号关于郭年敬与屈海念、黄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黔0112民初115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案2021年9月9日立案恢复执行,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本案所有案款52440.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郭年敬,现被执行人屈海念、黄萍已向申请执行人郭年敬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现已执行完毕。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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