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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富文、陈悦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012执2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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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1012执2549号
  • 案件名称

    潘富文、陈悦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潘富文;陈悦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012执2549号潘富文、陈悦:申请执行人潘富文与被执行人陈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陈悦已自行向申请执行人潘富文给付执行款124520元,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1693元。为此,申请执行人潘富文向本院申请的(2020)苏1012民初2850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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