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606执144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冀0606执1440号案件名称
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保定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5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606执1440号关于康海英申请执行刘文乐为租赁合同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日根据(2020)冀0606民初3382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刘晶晶、蔡威风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4091号 下一篇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石正武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津0116执5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