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12执306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112执3067号案件名称
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12执3067号关于刑庭移送执行向晓敬罚金一案,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黔0112刑初51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案2021年8月30日立案执行,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照通知书要求,将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全部履行完毕。该案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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