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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宽、许万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1427执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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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1427执266号
  • 案件名称

    王荣宽、许万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夏津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王荣宽;许万兵
  • 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1427执266号王荣宽、许万兵:本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荣宽与被执行人许万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王荣宽依据本院(2020)鲁1427民初178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许万兵赔偿1000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0100元,过付给申请执行人10000元,缴纳案件执行费5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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