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龙、成安县共信棉花专业合作社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424执98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冀0424执980号案件名称
冯玉龙、成安县共信棉花专业合作社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成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成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冯玉龙;成安县共信棉花专业合作社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成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424执980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冯玉龙与被执行人成安县共信棉花专业合作社姓名权一案,于2021年9月9日对成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424民初95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案已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张学军、黄道华人格权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702执2471号之一 下一篇 鲍旭榫、王平宁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1021执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