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辅、白锋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内0602执恢13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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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内0602执恢1353号案件名称
孔祥辅、白锋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鄂尔多斯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孔祥辅;白锋;牛文梅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内0602执恢1353号孔祥辅、白锋、牛文梅:孔祥辅与白锋、牛文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0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至此,孔祥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内0602民初1003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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