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凤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722执328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苏0722执3284号案件名称
杨金凤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东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杨金凤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722执3284号杨金凤:杨金凤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经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杨金凤已将罚金5000元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李凯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302执1900号 下一篇 李国军、张良等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湘0112民初59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