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248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2487号案件名称
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杨献珍;毛华礼案件缘由
定金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宁乡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2487号杨献珍、毛华礼:本院执行的杨献珍申请毛华礼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毛华礼自动履行,执行金额为6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并申请对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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