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龙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磊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502执保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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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0502执保123号案件名称
甘肃龙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磊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甘肃龙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磊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502执保123号向磊、甘肃龙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21)甘0502执保123号向磊与甘肃龙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依据本院(2021)甘0502财保18号民事裁定书的内容,冻结被申请人甘肃龙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无标的物可供实施保全。审判员 赵玉峰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李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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