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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3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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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3350号
  • 案件名称

    首次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宁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永强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宁乡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3350号永强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王**华本院执行的永强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申请王**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王**华自动履行,执行金额为1380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并申请对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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