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8执恢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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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8执恢619号案件名称
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新宁县永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8执恢619号邹小燕;新宁县永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的邹小燕申请新宁县永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经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已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履行完毕,申请人邹小燕向新宁县人民法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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