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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执行通知书(2020)湘0923执恢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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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0)湘0923执恢187号
  • 案件名称

    恢复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安化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安化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李建军;简伏祥
  • 案件缘由

    合伙协议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923执恢187号李建军、简伏祥:本院执行的李建军申请简伏祥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127308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0923民终157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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