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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磊、刘建军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04执7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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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津0104执7610号
  • 案件名称

    韩磊、刘建军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天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韩磊;刘建军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04执7610号韩磊、刘建军:韩磊、刘建军合同纠纷一案,(2021)津0104民初4066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1)津0104执7610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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