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磊、刘建军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04执7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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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津0104执7610号案件名称
韩磊、刘建军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天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韩磊;刘建军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04执7610号韩磊、刘建军:韩磊、刘建军合同纠纷一案,(2021)津0104民初4066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1)津0104执7610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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