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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强、张亚锋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112民初35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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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112民初35481号
  • 案件名称

    崔强、张亚锋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西安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崔强;张亚锋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陕0112民初35481号 原告:张亚锋,男,1983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未央区。   被告:崔强,男,1994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未央区。原告张亚锋与被告崔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1日立案。2021年9月23日,原告张亚锋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张亚锋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原告张亚锋已预交),由原告张亚锋负担。审  判  员       史丽妮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宋  琛  1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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