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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卫鹏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1221执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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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1221执450号
  • 案件名称

    王丽、卫鹏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成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成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王丽;卫鹏;张艳香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1221执450号王丽、卫鹏、张艳香:申请执行人王丽与被执行人卫鹏、张艳香所有权纠纷一案,执行内容为:卫鹏、张艳香搬离成县城关镇玉龙佳苑一期8号楼1单元1001室住宅楼,将房屋返还王丽。被执行人卫鹏、张艳香已主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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