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萍、张子蕊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84执2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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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184执2009号案件名称
张汉萍、张子蕊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崇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崇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张汉萍;张子蕊;张汉蓉;曹洪太;曹静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184执2009号张汉萍、张子蕊、张汉蓉、曹洪太、曹静:关于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汉萍、张子蕊与被执行人张汉蓉、曹洪太、曹静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按照本院(2020)川0184民初208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65000元,执行费875元已缴纳,故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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