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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汉萍、张子蕊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84执2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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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184执2009号
  • 案件名称

    张汉萍、张子蕊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崇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崇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张汉萍;张子蕊;张汉蓉;曹洪太;曹静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184执2009号张汉萍、张子蕊、张汉蓉、曹洪太、曹静:关于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汉萍、张子蕊与被执行人张汉蓉、曹洪太、曹静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按照本院(2020)川0184民初208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65000元,执行费875元已缴纳,故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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