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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艳玲、杨淑珍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3执1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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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03执1047号
  • 案件名称

    鲁艳玲、杨淑珍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鲁艳玲;杨淑珍
  • 案件缘由

    不当得利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3执1047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鲁艳玲与被执行人杨淑珍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2020)吉0203民初134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932元。执行中,被执行人杨淑珍给付申请执行人鲁艳玲。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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