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欠寒、皮小峰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23执3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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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223执3370号案件名称
罗欠寒、皮小峰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攸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攸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罗欠寒;皮小峰;周伟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23执3370号罗欠寒、皮小峰、周伟: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罗欠寒与被执行人皮小峰、周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皮小峰、周伟已按(2020)湘0223民初305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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