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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欠寒、皮小峰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23执3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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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223执3370号
  • 案件名称

    罗欠寒、皮小峰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攸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攸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罗欠寒;皮小峰;周伟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23执3370号罗欠寒、皮小峰、周伟: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罗欠寒与被执行人皮小峰、周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皮小峰、周伟已按(2020)湘0223民初305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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