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瑞安、尹洪良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213民初6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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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213民初6081号案件名称
战瑞安、尹洪良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连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战瑞安;尹洪良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13民初6081号原告战瑞安,男,1947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住址大连市金州区。被告尹洪良,男,1966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址金州区。本院在审理原告战瑞安诉被告尹洪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战瑞安于2021年8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以和解为由申请撤诉,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战瑞安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战瑞安承担。审判长 刘建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侯颖民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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