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弘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203民初600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03民初6000号
  • 案件名称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弘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大连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30 0:00:00
  • 当事人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弘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03民初6000号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国际大厦0-708-0-710室。法定代表人:吕辰。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芳菲,女,1993年1月3日出生,汉族,该单位职工,住北京市顺义区。被告:大连弘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东六街28号。法定代表人:李立群。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弘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3日立案后,于2021年9月22日通知原告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现已逾期,原告未缴纳案件受理费。本院认为,原告明确表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依据法律规定应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审 判 员 马世艳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法官助理 张 骐书 记 员 郎玉婉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