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同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其他(2021)浙0102执1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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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102执1072号案件名称
杭州同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其他审理法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杭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杭州同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102执1072号浙江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浙江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同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8)浙0102民初4448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杭州同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浙0102执1072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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