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布、王和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2执3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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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422执3205号案件名称
李广布、王和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寿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李广布;王和美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422执3205号李广布、王和美(被执行人):本院移交执行的被执行人李广布、王和美(2021)皖0422执3205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77元(诉讼费、保全费)。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77元(诉讼费、保全费)。至此,本院移交执行的(2021)皖0422民初2095号民事判决书中关于李广布、王和美应承担的诉讼费、保全费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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