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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布、王和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2执3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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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422执3205号
  • 案件名称

    李广布、王和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寿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李广布;王和美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422执3205号李广布、王和美(被执行人):本院移交执行的被执行人李广布、王和美(2021)皖0422执3205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77元(诉讼费、保全费)。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77元(诉讼费、保全费)。至此,本院移交执行的(2021)皖0422民初2095号民事判决书中关于李广布、王和美应承担的诉讼费、保全费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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