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波浪申请刘新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24执169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624执1690号案件名称
黄波浪申请刘新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湘阴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黄波浪、刘新辉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湘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24执1690号黄波浪、刘新辉本院执行的黄波浪申请刘新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审判员 李新春书记员 王 嘉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廖勇强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81执1011号 下一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王惠民银行卡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0103执8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