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国兵、盛娥英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03执3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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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03执3160号案件名称
盛国兵、盛娥英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益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盛国兵;盛娥英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03执3160号申请执行人:盛国兵,男,1956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桃江县花果山乡人和桥村招公仑村民组,公民身份号码4323251956××××××××。被执行人:盛娥英,女,1956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秀峰路66号,公民身份号码4323011956××××××××。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盛国兵与被执行人盛娥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5月7日作出的(2021)湘0903民特87号民事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盛国兵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确认申请执行人盛国兵与被执行人盛娥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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